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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出版物IEC 60079-1:1990第3版和其补充件A1  (1993)对GB  3836.  2-1983标准进行修订的。在一般要素、技术要素和补充要素等技术内容方面均与IEC标准等
效,以便尽快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
      本标准在IEC 60079-1:1990第3版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标准的附录(附录C)和一个提示的附录(附录D)。附录C的内容是考虑我国煤矿井下环境和生产条件的具体情况,对I类电气设备外壳材料、电缆
引人方式、接线盒中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以及螺纹隔爆接合面的防松脱措施等方面保留了GB 3836.  2-1983中的有关内容,这些规定比IEC 60079-1更严格和具体.附录D中关于隔爆型电缆引
人装置的补充规定等效采用了欧洲标准EN 50018:1994附录C,这些规定经实践证明对保证隔爆型电缆引人装置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而且IEC 60079-1新修订草案中也增加了这方面的内容关于隔爆衬
垫的内容是在GB  3836.  2-1983内容基础上参照工业实践经验编写的,供设计隔爆衬垫时参考。
      本标准在技术要素方面与GB 3836.  2-1983相比,主要变动的内容有螺纹隔爆接合面扣数、电缆或导线引人装置要求和爆炸试验;减少的内容有片型防爆结构,电机、插销、灯具等专用规定;增加的内容有隔爆外壳非金属部件的试验要求。
      GB 3836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总标题下包括以下若干部分:
      第1部分(即GB 3836.  1):通用要求。
      第2部分(即GB 3836.  2):隔爆型"d  y';
      第3部分(即GB 3836.  2):增安f "e";
      第4部分(即GB 3836.  4):本质安全w 64i  1f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3836.  2-1983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标准的附录,附录D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等单位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经纲、李双会、王文召、张长顺、桑高元、项云林、王平堂。
      本标准于1983年8月首次发布,2000年1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