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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电动执行机构在实际使用中的调试

【摘要】DDZ-I型(II电动执行机构是一个机电一体化设备,使用环境恶劣,且动作频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是一种故障率相当高的设备,造成“好动症”“堵转”问题。就是在调试工作过程中容易忽略不计的环节,没有引起足够认识,在调试不完全的情况下就投入使用。

    1动作过于频繁,是它损坏的一个主要原因,怎样解决它的“好动症”,使它尽少动作,而又达到调节质量的指标。

   1.1 刹车机构的调整

   它是一种杠杆式制动机构,所以必须松紧适度,既能让它运转灵活,又能及时刹车,就能避免由于惯性转过头,而又要往回转,造成往复动作,整个机构处于一种振动状态,增加发热磨损机件,也能避免刹车过紧,增加转距,动作拖滞,马达负荷过重而烧坏。

   1.2 位置反馈电流的调整

   机械位置和反馈电流要同步,输出轴上升(0-100%)全行程,反馈电流相对为0~10mAII)、4~20mAIII),不要有误差,否则因电流过大或过小,使调节阀到不了实际需要位置开度,造成介质流量过大或过小,而造成整个调节系统的不稳定,加剧了执行机构的动作频率。

   1.3 对伺服放大器的调整

    调零:在放大器输人量程50%的点,将调校仪恒流源信号I1,2I8,7,分别接入输人端和反馈端,使I1,2=I8,7=12mAIII[5mAII]然后调整零电位器R8总机械转角的10%~90%范围内调整零位,偏差小于±mA;完成调零后,进行放大器的调稳;反馈端I8,7=12mA[5mAII)输人端=12.18mA[5.18mAII]并细心调整稳电位器K13,使放大器正行灯则亮,然后,缓慢减少I1,2,使正行灯灭反行灯刚亮,此时1I1,211.82mA[4.82mAII],要求I1,2的示值与约定真值之差64μAIII),如II型则60μA

    伺服放大器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灵敏度监视点,灵敏度太高,执行机构会来回振荡不停,

处于不停顿运动状态,欠灵敏、造成动作滞后。实际的调整过程可在现场进行,一边观察、一边调整、直到满意为止,同时注意PID参数的调整,使调节系统处于良性的调节当中,尽量避免执行机构过于频繁动作。

    2电机“堵转”问题的处理

    大家知道,执行机构的机械极限位置,是通过限位块强行限位的。当执行机构到达机构极限位置时,如果马达还在继续工作,就会直接威胁马达的安全,甚至烧毁马达。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有两个原因:

    伺服放大器发生故障(单边输出)在自动控制时,调节阀只能开,而不能关,或只能关而不能开,会有这种现象发生。

    另外一种原因,就是在系统处于一种“正常”的情况下,也会发生这种“堵转”现象。例如在自动调节时,调节输出为0mA,执行机构处于机械零位,反馈电流也为“0"mA但实际上位置反馈电流“0mA可能为20μA30μA,这个误差在现场电流表上是绝对看不出来的,就是这个误差,使饲服放大器触发导通,使电机一直处于通电状态,而又不能转动(机械限位),现场操作人员往往不能发现,时间过长就会烧坏电机事故。

    解决“堵转”的办法:将手操器改为带限位功能的DFD-07就可以防止。通过对电流进行微调也可解决:如上述“堵转”,现象中要测试饲服放大器是否还有输出,如有输出,可将调节器的输出电流下限电位器作一总微调,调节范围也在20μA30μA。只要放大器没有输出及可,执行机构也就不会继续通电并且安全。同样,执行器机械位置全开时,也可按上述方面调试。改变铁芯在差动变压器线圈中的轴向位置,从而达到改变位置发送器输出电流为0mA的目的。

在实际运用中,电动执行机构调试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影响调节系统的调节效果和执行机构的使用寿命,同时,也关系安全生产及生产效益,工作中不可忽视。

 

摘自互联网